食药监保化函[2012]535号 |
2012年11月30日 发布 |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药品监督管理局),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完善化妆品安全技术法规体系,我司组织对《化妆品卫生规范》(2007年版)进行了修订,并拟更名为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。为广泛听取意见,现就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正文部分公开征求意见,请于2012年12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司。
联系电话:010-88330884(传真:010-8837352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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